重点是做好“一个强化、三个反对”。一是强化纪律观念。带头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二是反对违规执纪。严格按照党纪条规执纪办案,重点杜绝未经批准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越权调查、擅自接触涉案人员,违规查扣涉案款物;办案过程不符合安全文明规定,侵害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徇私舞弊、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拖延调查;为他人说情、刻意打探案情或向涉案单位个人及其亲友通风报信等四种行为。三是反对以职谋私。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重点杜绝到下级单位和工作联系单位报销各种费用、占用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接受影响公务的吃请;索取、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它贵重物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不当要求,为个人、亲属、朋友谋取私利;干预、插手土地、矿产、工程建设等,借机参与营利性活动,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庇护等四种行为。四是反对规避监督。按照“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重点杜绝对待事业得过且过,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工作上不切实际,拖拉疲沓,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的信访诉求熟视无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耍威风、逞霸道;对待自己放松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巧立名目公款吃喝、旅游、休闲娱乐,违规驾驶、超标配车,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三种不良风气。(九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