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纪宣[2013]7号
各设区市纪委宣教室,省直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在全社会培育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省纪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宣传语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时间从2013年5月10日至8月底;经专家评选后,9月初公布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
二、参加对象
全省党员干部、群众。
三、作品要求
作品须以反腐倡廉为题材,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着力于弘扬红色革命传统,宣扬古代清官廉吏事迹,同时要凸显地方文化特色,力争用一句话来高度概括,重点围绕以下主题来构思:1、节日(“七•一”、国庆、中秋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廉政提醒;2、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政治生态;3、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
作品要求原创,具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和艺术性。作品一般要求20字以内(特殊情况可突破此限),文字精炼、琅琅上口、发人深省、启迪心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设优秀奖20名。对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和获奖名单在省内主流媒体和江西廉政网公布。
五、参加方式
1、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电子邮箱为:sjwxjs2214@126.com
2、以信件的形式报送,地址为:南昌市豫章路72号江西省纪委宣传教育室,邮编:330006。
(注:电子邮件主题或信件封面上请注明“廉政文化建设宣传语”字样,并附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在网站上公布征集评选活动通知和相关消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征集评选活动。要结合开展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活动联系人:省纪委宣教室 龙红古 钟 阜;
联系电话:0791-86240494 86242214
中共江西省纪委宣传教育室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