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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1-31

各二级学院(机关、后勤)党委、浔东校区管理办公室、党政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安排,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确保校园卫生安全和干部师生健康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严明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严格压实防控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

 

    三、严格工作纪律。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要严格遵守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个人通讯畅通、信息渠道畅通,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科学迅速、有力有效处置各类情况,不得出现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各类行为。

 

    四、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要带头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严起来、立起来,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九江学院纪委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