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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5-06-02

九江学院2015年度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江西省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学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是江西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3年开始,委托省民调中心作为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每年年中、年末分别对全省各级党委、行政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民意调查,评价结果运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占总成绩的30%)。二是作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三是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评价在60分以下,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评价连续两年在60分以下,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目标。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和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科学研判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准确评价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督促各二级党委、机关部门和附属医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九江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组,主要负责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郑翔同志,党委副书记、校长甘筱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立平同志担任,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党院办,办公室主任由刘遵海同志兼任。工作组组长由纪委书记魏立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张晓明同志担任,成员由党院办、组织人事部、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和附属医院等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组成。各二级党委、机关部门和附属医院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61日至4日)

 1、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学校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动员大会,学校全体班子成员、机关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参会,校党委书记进行动员部署,纪委书记安排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党院办)

 2、各单位各部门召开动员会。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门和附属医院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生处组织各班级开主题班会,传达上级工作要求及任务,进行广泛动员。确保参会人员熟悉掌握社会评价工作方式、内容,掌握接受民意调查的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责任单位:各机关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3、分层面组织召开座谈会。各支部、校党院办、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和附属医院按照分管范围,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对社会评价工作进行解释说明,宣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与成绩,分析形势,统一认识,探讨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确保社会评价工作相关政策、精神和知识入脑入心,执行到位。(责任单位:党院办、各支部、学生处、团委、附属医院、各二级学院)

4、汇报走访。学校各级党政和附属医院班子成员积极到相关上级主管部门走访汇报,深入学校各基层调研,上门入户走访慰问青年教职工特别困难教职工,进行交流沟通,宣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收集意见建议。学生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领导、班主任、政治辅导员深入学生宿舍进行走访宣传和慰问,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全社会评价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责任单位:党院办、工会、纪委、监察审计室、工会、各二级学院、机关部门、附属医院)

(二)宣传引导

1、通过中央、省市媒体、重要党政刊物和上级机关网站宣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人员,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经验材料、学术论文等,扩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纪委、监察审计室、宣传部、科研处、政法学院)。

2、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官方微信/博、微信群和QQ群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园网设立社会评价专题,校报建立专栏,发布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动态消息,如民意调查预告、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公开信、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等,积极引导微信用户分享转发,汇聚正能量。(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监察审计室、党院办)

3、各班级召开社会评价主题班会。各学院要组织各专业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介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含义、意义,以及社会评价工作电话访问的方式、内容,提示接听回答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方式方法、注意事项;宣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经验及成绩。

4、印发《九江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向学校机关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及附属医院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各机关部门、确保将资料发至每个潜在的受调查人员。(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室、印刷厂、各机关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四)督促检查

 学校社会评价工作组对各二级党委、机关部门和附属医院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走访调研等情况进行分阶段、不定期、全方位的督查。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开展民调考核工作,按照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方案,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四个维度,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模拟民调评价,对学校各单位的社会评价组织工作进行考核,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审计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事关省委、省纪委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学校党委、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全校各级党委、行政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起“党委负总责、纪委严监督、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

3、从严督查。校纪委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宣传不到位等影响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附件:

1、九江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2、九江学院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组名单;